一、考核原则和依据
(一)考核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坚持重点考核与日常考核并行原则,坚持工作实绩与社会效益结合原则,坚持定量考核为主、定性评价为辅原则。
(二)考核依据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7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8〕123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》(2019年4月1日)、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7〕96号)、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9〕56号)、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专项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2019年7月26日)。
二、考核对象和时间
(一)考核对象
1.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湖西农场管委会;
2.在县政府网站设立政府网站专页或拥有政务新媒体的政府部门、县直事业单位(名单见附件1)。
(二)考核时间
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三、考核评价办法
(具体见附件2)
四、考核方式
本考核采用重点考核和日常考核并行的方式进行,以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结果计算分数,年终汇总统计。县直部门和单位年度得分报送县考核办。
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,成立由县政府办公室、新闻网络中心、大数据管理局和融媒体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组,负责具体工作。
附件: